“抱团养老”协议书带来多重启示
来源:法制日报    发布时间:2017-12-26

  杜晓

  从传统社会心理和当前人口结构来看,“抱团养老”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和可操作性,可以成为未来人们养老的重要选择,但前提是老人们要拥有共同约定并且能够严格遵守。在这方面除了靠老人的自觉自愿之外,基层政府、有关部门、社会组织都应该发挥作用。

  据媒体近日报道,今年5月6日,家住浙江余杭瓶窑的王阿姨联系相关媒体,说自己老两口住着200多平方米的三层农家小别墅,有鱼塘、有菜地、有果树、有鸡鸭。子女们工作比较忙,平时感觉有点冷清,也想找几对老人抱团养老。目前,王阿姨的农家小别墅里一共住着7户人家(包括王阿姨夫妇),大家互助互爱,生活和谐。这可能是中国首个“抱团养老”的成功案例。

 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来临,各种各样的养老模式层出不穷,尤其是养老市场化的步伐不断加快,诸如以房养老、养老地产、天价养老院等纷纷登场,令人目不暇接。但是对于大多数老人而言,那些听上去高大上的概念毕竟还是显得遥远,有几分水中月镜中花的感觉,老人们更需要的往往是一种充满人情味、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养老氛围,而不是高高在上、老死不相往来的空中楼阁。

  在首个“抱团养老”的成功案例中,有这样一条经验不可忽视,那就是签订了《结伴养老协议书》。从《结伴养老协议书》具体内容来看,可以视为一系列规则,或者说彼此之间的约定,比如“不打听、不议论各个家庭成员的个人隐私”“伙食费每月结算一次,按实际用餐人员实际消费平摊计算”“每个家庭按周一至周五轮流值日一天”,这些约定涵盖了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,能够保证来自于不同家庭的老人们一起平静地安享晚年。

  从传统社会心理和当前人口结构来看,“抱团养老”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和可操作性,可以成为未来人们养老的重要选择,但前提是老人们要拥有共同约定并且能够严格遵守。在这方面除了靠老人的自觉自愿之外,基层政府、有关部门、社会组织都应该发挥作用,帮助缺少相关能力的老人形成约定,约束参与者按约定行事,在老人之间产生矛盾纠纷时按照之前的约定积极主动化解。

  社会学家费孝通曾经指出,“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的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。”很多老人的理想都是生活在类似于传统乡土社会、熟人社会乃至于一个大家庭般的环境之中,既有亲情般的关怀也有约定俗成的规则。那些深入生活细节的规则或者说约定,对于老年人来说不仅是生活的指导,而且是一份无形保障和精神寄托。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背景下,要确保老龄化社会和谐稳定,应该通过不断强化公共服务、社会保障,帮助不同老年人群体形成类似于“抱团养老”这样新时代的老有所养、礼法合治模式,让尽可能多的老年人互助互爱、互相关怀。